累犯尋釁滋事損壞個人財物怎麼判 酷知社 經驗 2.3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尋釁滋事加累犯要判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TAG標籤:財物 尋釁滋事 累犯 損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