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轉異地要哪些證明 酷知社 經驗 1.3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緩刑轉異地需要的證明有:本人的身份證明、司法所所簽署意見、縣級司法機關審批證明等。《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TAG標籤:緩刑 異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