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的時間限制是多久 酷知社 經驗 3.1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起訴離婚需要的時間限制為,適用普通程式的,審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限為三個月。【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訴訟法》第161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TAG標籤:起訴 時間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