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離婚雙方中的一方存在過錯,但是在分割財產的時候也應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則,但存在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行為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另外,有過錯需要給予無過錯方一定的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