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是什麼 酷知社 經驗 1.3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我國民事訴訟對案件事實的證明必須達到以下的四項標準:1、據以定案的證據已查證屬實;2、案件事實均有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3、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4、得出的結論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TAG標籤: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