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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施工索賠成立有哪些條件

判定施工索賠成立有哪些條件

1、與合同相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單位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於施工單位應承擔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規定,承包人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範圍依照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關於建設工程價款範圍的規定確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設工程價款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主張優先受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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