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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責任構成條件是什麼

醫療事故責任構成條件是什麼

(一)醫療機構或其工作人員在主觀上必須有過失;

(二)醫療機構或其工作人員有違法違規行為;

(三)必須有人身損害的事實發生,且該人身損害應當達到《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確定的損害程度;

(四)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必須有因果關係。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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