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開始限行,結束時間未知。工作日7:00至21:00限行。
工作日每日限行兩個尾號,具體為:
週一限行1和6
週二限行2和7
週三限行3和8
週四限行4和9
週五限行5和0
限行範圍
東三環(107輔道)、南三環、西三環、北三環(均不含本路)以內區域的所有道路。
法律依據:
《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汙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可以採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築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燒烤、停止幼兒園和學校組織的戶外活動、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應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