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關於國家免檢制度

關於國家免檢制度

免檢是指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產品免於政府部門實施的質量監督檢查的活動。如果一家企業某種產品獲得了免檢資格後,在免檢有效期內,一是國家、省、市、縣各級政府部門在內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二是在全國各個省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三是無論是生產領域,還是流通領域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但《免檢辦法》也規定,使用者、消費者有權對免檢產品進行社會監督。當免檢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使用者、消費者可以向生產企業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訴和舉報。質監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2001年12月,國家質檢總局成立後修訂了原《產品免於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並以國家質檢總局令第9號的形式重新發布。2008年9月18日國家質檢總局公佈第109號總局令,決定自公佈之日起,對《產品免於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予以廢止。

TAG標籤:國家 制度 免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