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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強制執行法官不作為

關於強制執行法官不作為

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不作為的可以向同級檢察院申訴,也可以在半年後提前上一級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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