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死亡了怎樣繼承 酷知社 經驗 1.4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死亡的,並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財產為其遺產,而應當先從家庭財產中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從中劃出一半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財產,加上死亡一方的個人財產,即為死亡一方的遺產。【法律依據】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TAG標籤:夫妻 死亡 一方 共同財產 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