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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保全時限是多少

民事訴訟法保全時限是多少

民事訴訟保全時限如下: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故財產保全期限為三十日。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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