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對產品侵權責任如何分擔

對產品侵權責任如何分擔

產品侵權責任的分擔:

(1)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4)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5)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

法律依據】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TAG標籤:責任 侵權 分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