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財產分割依據是什麼 酷知社 經驗 8.16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夫妻共有財產分割依據,對於共同財產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TAG標籤:財產 分割 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