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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逃欠稅如何處理

走逃欠稅如何處理

欠稅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超過徵收法律法規規定或稅務機關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納稅期限,未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為。

根據《欠稅公告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令第9號),第四條規定:公告機關應當按期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路等新聞媒體上公告納稅人的欠繳稅款情況。

(1)企業或單位欠稅的,每季公告1次;

(2)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欠稅的,每半年公告1次。

(3)走逃、失蹤的納稅戶以及其他經稅務機關查無下落的非正常戶欠稅的,隨時公告。

稅務局的公告資訊會同時傳遞給工商局。工商局能夠找到納稅人的,會通知稅務局進行處理。如果工商也將該納稅人列入“黑名單”,是會影響法人信用記錄的,將來出國等都會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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