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問題涉及的是夫妻分戶的問題,是可以進行的。但是必須符合一房一戶的原則才可以,只要當事人具有獨立的私有房屋產權證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就可以分戶。否則沒有辦法辦理。
如果符合條件可以按照如下程式辦理: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立戶申請;
(二)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係證明;
(三)私有房屋產權證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9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