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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休謨的不可知論

簡述休謨的不可知論

世界上存在的只有心理的知覺、感覺,此外是否有真實的存在,是不可能知道的,休謨的這種觀點被稱為“不可知論”。

這種不可知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關於物質物件和上帝是否存在不可知,休謨把認識完全侷限在經驗的範圍內,認為人不僅不能感知和證明物質實體的存在,也不能感知和證明精神實體包括上帝的存在,他堅持感性知覺是認識的唯一物件,而對感覺之外的任何存在持懷疑態度;二是關於經驗之間因果關係是否存在不可知,休謨認為因果關係的存在是非理性的,因為歸納得不出普遍必然規律,他對外部世界的客觀規律性和因果必然性持否定態度,認為因果聯絡只是由於印象出現先後而形成的一種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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