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證據的種類和分類 酷知社 經驗 2.0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民事訴訟中法定證據種類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2、在法理上,民事訴訟的證據的分類有:(1)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與證明物件的關係來劃分,可以將證據劃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2)根據民事訴訟證據來源來劃分,可以將證據分為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3)根據主張某種事實存在或否認對方主張事實的存在來劃分,可以將證據劃分為本證和反證。 TAG標籤:民事 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