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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保密規定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違反保密規定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一)民事責任。只要保密協議中約定了違約金,不論員工的違約行為是否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實際損失,用人單位都可以要求員工支付違約金,而賠償金則建立在實際損失基礎上,如果保密協議中沒有約定違約金,而員工的違約行為又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用人單位就不能要求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行政責任。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工商管理機關還可以責令侵權人將載有商業祕密的圖紙、軟體及其他有關資料返還權利人或銷燬。

(三)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如有以下行為,並且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3、違反約定或者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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