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工不讓走該怎麼辦 酷知社 經驗 2.1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無需其同意。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內的辭職,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方式告知用人單位,做好工作交接方可離崗。【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辭工 走該 不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