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護措施有哪些 酷知社 經驗 1.4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以下保護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第三十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TAG標籤:人身保護 家庭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