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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作品上都可以蓋那些印章

書法作品上都可以蓋那些印章

1、姓名章:一名一字為正,一姓一名亦可。款有姓,可用名章,款無姓,或不落款者,應用姓名章,以利辨識。姓名章分朱文、白文兩種。如蓋兩方姓名章,最好一朱一白,大小相宜。款尾用多章時,次序是先姓名章,後字、號章。

2、引首章:引首章是鈐蓋在書法作品右上的章,又稱“隨形章”,是隨石料的造型順勢刻成的的章,一般不宜為方形,而以半通、長方、圓形、半圓形等為主。引首章包括齋號章、雅趣章、吉語章、詞句章、年號章、月號章等。

3、攔邊章:是蓋在書法作品一邊的章,起攔邊聚氣的作用。

4、壓角章:是蓋在書法作品的邊角的章。與迎首章相對,兩角皆可蓋,根據布白,可“攔邊封角”,也可補充空白、穩定中心。

5、攔腰章:條幅類作品中間容易布白過多,可加蓋攔腰章。內容多為書者籍貫、生肖等。

6、鑑藏章:是收藏、珍祕、審定、鑑賞、名家過目等用章。鑑藏用章,應視字畫之大小,以不損字面與畫面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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