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責任的期限認定是多久 酷知社 經驗 3.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TAG標籤:事故責任 期限 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