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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身侵犯了人身什麼權

搜身侵犯了人身什麼權

搜身侵犯了人身自由權。

《憲法》第3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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