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關於食品新增劑和食品衛生的問題

關於食品新增劑和食品衛生的問題

問:如果食品廠違法新增新增劑或者超量添,有關部門查到的話是追究配料人員的責任還是工廠法人的責任?

答:1.主要是法人責任,其次是銷售主管責任,配料人員是沒有責任的。

2、在大企業,配料人蔘與配方的開發的,是有責任。如果食品裡面發現了雜物,像,針,繩,老鼠,襪子,等等。有關部門是追究操作人員的責任還是工廠法人的責任。

3、這個對外一切主要民事責任人是企業法人,但在企業內部第一責任人是造成雜質混入的配料人員或工序造成汙染的操作工。因為工人是沒有這麼大的賠償能力的,最終看損失大小,做一些行政性的處罰。

TAG標籤:新增劑 食品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