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孫漂流記11個情節
1、他去赫爾。這是1651年的8月,當時魯濱遜十九歲。
2、去非洲的幾內亞做生意,他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盜船俘虜,被賣為奴隸,經過許多危險,最後逃到了巴西。
3、他再次航行時他們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個無名島上觸了礁,只有魯濱遜一個人被高高的海浪捲到了岸上。
4、他從沉船中撿回了大量的東西,把島上有淡水而且比較平坦的一塊高地作了他的住所。
5、製造地窖,石臼,獨木舟。試圖逃走但是失敗了。
6、他種植並收穫了大麥和小麥;採來野葡萄,晒成了葡萄乾;飼山羊,然後殺了吃肉,還收穫羊奶
7、看到有人的腳印。
8、營救野人"星期五"。
9、再次營救野人,包括星期五的父親和西班牙人。
10、有一艘英國船因水手鬧事而在魯濱遜的島附近拋了錨。魯濱遜幫那位船長奪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國。
11、魯濱遜回英國後結了婚,生了三個孩子,他除了因為要到那個上面講的他住過的島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沒作漫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