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收養法施行前形成的收養如何認定

收養法施行前形成的收養如何認定

《收養法》自 199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對於《收養法》施行前形成的收養關係,以下情況予以承認:

1、對於依照當時有關規定辦理了收養公證或戶籍登記手續的收養關係,承認其合法有效。

2、對於在《收養法》施行前 , 符合收養的實質要件 , 僅是缺少形式要件的收養關係,承認其合法有效。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8條規定 “親友、群眾公認 , 或有關組織證明確以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長期共同生活的 , 雖未辦理合法手續 , 也應按收養關係對待。”

TAG標籤:認定 施行 收養法 收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