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罪為什麼免予刑事處罰 酷知社 經驗 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法》第三十七條: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TAG標籤:濫用職權 免予 處罰 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