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如何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酷知社 經驗 2.8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4、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勞動合同 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