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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如何處理

毒駕如何處理

毒駕可以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駕駛人如果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群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

在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環節,公安機關要嚴格審查比對已登記的吸毒人員資訊,對申請人屬於吸毒成癮未戒除的,不予核發駕駛證。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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