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法銜接的定義是什麼
"兩法銜接"指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是檢察機關、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政府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執法機關探索實行的旨在防止以罰代刑、有罪不究、瀆職違紀等社會管理問題而形成行政執法與司法合力的工作機制。
這一機制主要包含四個方面的內容:
1、行政執法機關要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2、行政執法機關在執法中、公安機關在偵查中、監察機關在行政監察中、政府法制機構在行政執法監督中,對於發現的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線索要依法向檢察機關移送;
3、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接受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立案監督;
4、檢察機關、行政監察機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對行政執法機關和公安機關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法律監督、行政監督和行政執法監督,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