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勞動能力重新鑑定後還需要賠償嗎

勞動能力重新鑑定後還需要賠償嗎

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重新鑑定後,要不要賠償要依據鑑定的結論而定,如果鑑定等級比之前的高,就需要進行增加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TAG標籤:能力 賠償 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