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執行如何投訴 酷知社 經驗 1.1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申請執行,是指根據生效法律文書,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在對方拒絕履行義務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3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TAG標籤:執行 法院 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