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關單繕制之提貨單中的經停港、指運港。
2、經停港按海關規定的《港口程式碼表》選擇填報進口貨物在運抵我國關境前的最後一個境外裝運港。
3、指運港按海關規定的《港口程式碼表》選擇填報出口貨物運往境外的最終目的港。
4、提醒注意:出口貨物的最終目的港不可預知的,按儘可能預知的目的港作為指運港填報。經停/指運港在《港口程式碼表》中無港口名稱及程式碼的,可選擇填報相應的國家名稱及程式碼。例如:若來自或去往的柬埔寨港口在《港口程式碼表》無港口名稱和對應程式碼,則填報“柬埔寨”和程式碼“KHM000”。無實際進出境的貨物,填報“中國境內”及程式碼“CHN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