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申請出國是否會批准 酷知社 經驗 1.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執行機關不會批准出國的。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被取保候審人要隨傳隨到、不得離開所在地的縣市。【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TAG標籤:取保候審 出國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