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學聯考可以不回原籍;
2、相關政策已出臺,2012年9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檔案,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臺異地大學聯考具體辦法;
3、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北京最新出臺的政策顯示,外地戶籍考生暫不能在當地報名參加;
4、廣東規定2016年起租房者子女可異地大學聯考;
5、2014年7月30日,國新辦舉行新聞釋出會介紹《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簡稱《意見》”有關情況;
6、《意見》表明,改進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戶政策,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
7、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逐步可在當地大學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