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有下列嚴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康的,屬於適用保外就醫的疾病範圍:
一、嚴重傳染病。
二、反覆發作的,無服刑能力的各種精神病,如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礙、偏執性精神障礙等,但有嚴重暴力行為或傾向,對社會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的除外。
三、嚴重器質性心血管疾病。
四、嚴重呼吸系統疾病。
五、嚴重消化系統疾病等十九項疾病範圍規定。
【法律依據】
《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規定,已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醫:
1、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2、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