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20日以內審結。
《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實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20日以內審結。
《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實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