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鬥毆罪財產損失由誰負責 酷知社 經驗 1.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聚眾鬥毆罪的財產損失由行為人負責。【法律依據】《刑法》第292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鬥毆的;(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鬥毆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TAG標籤:聚眾鬥毆 負責 財產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