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債權債務繼承需要的資料有:
1、債務承繼申請書一份;
2、相關主管部門關於更名的批覆影印件一份;
3、發行人關於更名的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或者持有人大會決議等影印件一份;
4、債券發行與兌付業務印鑑卡一式三份;
5、新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一份;
6、新的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一份;
7、發行人債務承繼公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合併的,由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