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全流程怎樣辦理 酷知社 經驗 2.5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事訴訟全流程的辦理是:1、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內作出是否提起公訴的決定;2、一審法院自受理公訴案件後一般應在1個月內宣判,至遲不超過1個半月;3、在宣判後10日內,被告可以提起上訴,檢察院可以提起抗訴;4、二審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個月內宣判,至遲不超過1個半月;5、對於被告被判處死刑的,自判決生效之日起3日內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進行死刑複核。 TAG標籤:辦理 刑事訴訟 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