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出都需要準備哪些手續
一、召開股東會和董事會,形成同意登出清算決議,同時成立清算組。
二、登出國家稅務登記。
三、登出地方國家稅務登記。
四、連續三次登報宣告公司登出事宜,以通告相關單位清算往來款項。
五、清算組清算債權債務、進行資產分配清算,編制清算表、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出具清算審計報告。
六、到工商局領取並填寫登出登記申請表。
七、攜帶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工商登出登記申請表、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清算審計報告、國/地稅的同意登出通知單和登報宣告的報紙到工商局辦理工商登出手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公司登出,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