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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執行開四停四的規則

怎麼執行開四停四的規則

“開四停四”這項政策於2018年8月1日正式實施,從字面可以看出,就是非廣州車牌車輛駛入廣州市內限定區域四天,就會禁止在之後的4天裡再次駛入,如果沒有過4天的期限再次駛入,違規1次就會罰款現金200元和記3分的處罰。

開四停四的執行是由電腦系統執行的,當外地牌照的車輛第一次進入限行區域時,電子警察會對該車輛進行拍攝記錄,並在沿途持續保持記錄。到了第五天車輛開始違反規定上路時,該車輛的的行駛圖片將會被組合起來,形成完整的違法記錄。

下面舉例如何執行:

1、比如外來車輛,在1號進入了限定區域,根據政策,可以一直待到4號,只要在五號前離開就不會違規。這裡要注意的是,限行的天數是從您離開時的第二天開始算的。如果4號離開,5號就是限行的第一天,所以要等到9號才能再次駛入。

2、如果要在1號和2號待兩天,那麼就從3號開始記為限行的第一天,要等到7號才能再次駛入。

3、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比如說在1號進入限行區域,2號和3號不管您有沒有行駛,只要您4號行駛了,限行日期還是從5號開始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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