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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案走什麼程式

故意傷害案走什麼程式

故意傷害案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逮捕、偵查,由檢察院審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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