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一次性補助標準 酷知社 經驗 2.3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TAG標籤:補助 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