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酷知社 經驗 3.1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管轄權異議要交的材料:1、管轄權異議申請書;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3、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4、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TAG標籤:管轄權 要交 材料 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