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代理許可權有哪些
特別代理的許可權包括下列內容:代為承認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代為放棄、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代為和解;代為反訴;代為提出或申請撤回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特別代理的許可權包括下列內容:代為承認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代為放棄、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代為和解;代為反訴;代為提出或申請撤回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