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反訴訴訟費法院如何收取 酷知社 經驗 2.6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的規定提起反訴成立的情況下,是可以減半繳納受理費用的。法律依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十八條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併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拓展資料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TAG標籤:收取 法院 反訴 訴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