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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積分落戶詳細的辦理流程

天津市積分落戶詳細的辦理流程

1、申請申報。由居住證持有人自願申請,經居住證持有人所在單位集中向設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市人力社保局視窗申辦積分手續。

2、受理申請。積分入戶申辦視窗接到申請後,將相關資訊進行實時比對,核對無誤後予以受理,並向用人單位出具受理通知書。

3、稽核打分。積分入戶申辦視窗受理申請後,用人單位將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負責積分稽核的各相關部門服務視窗。

4、彙總排名。用人單位將各部門出具的稽核證明材料,提交積分入戶申辦視窗進行彙總。

5、積分公佈。市人力社保局將積分情況以《入戶積分通知單》的形式反饋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由用人單位領取。

6、公佈入戶名單。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和入戶申請人積分排名,於每年6月、12月公佈積分入戶人員名單,並出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