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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

為什麼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說法,是在強調證據在訴訟中的重要地位。

證據是進行訴訟的根本,一切訴訟主張的提出以及反駁對方的觀點都要依靠證據。除此之外,法院進行裁判,也要依靠證據認定事實,進而適用法律

民事訴訟中關於證據需要注意的問題:

1、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2、證據在法庭上需要提交原件。我國的《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複製品等一般不能單獨作為有效證據認定。

3、提交證據不能超過舉證期限。《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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